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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菲音通过2011-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

2012-04-24  分享新闻到:

州菲音通过2011-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评选复审,正进入公示期阶段。

根据《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》(商务部等部门2012年第3号公告)和《商务部办公厅、中宣部办公厅、文化部办公厅、广电总局办公厅、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-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》(商办服贸函[2012]228号)要求,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评审小组对2011-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和复审,初步认定广州菲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489家企业为2011-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,中央电视台国际视频发稿平台等106个项目为2011-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。 在公示期结束后,入选名单的企业和项目将正式2011-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。

在公示期结束后,入选名单的企业和项目将正式成为2011-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。